《興隆臺區(qū)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證
問題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興政發(fā)〔2022〕10號
一、任務目標
(一)總體目標
三年攻堅和2021年問題臺賬的分戶辦證率,年底前要達到90%和80%;2022年問題臺賬的首登化解率、分戶辦證率,年底前要達到100% 和60%,在全省率先實現“不能首登”問題清零,力爭省里排名第一目標;未來兩年內,所有屬于已售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證問題化解范圍的項目首登化解率均要達到100%,分戶辦證率達到90%。
(二)階段目標
實行動態(tài)摸排調查核實與化解不能辦證同步開展,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全區(qū)調查再核實。2022年6月21日起,開始解決“不能辦證”問題。2022年12月底前,三年攻堅和2021年問題臺賬的分戶辦證率分別達到90% 和80%,2022年問題臺賬的首登化解率、分戶辦證率分別達到100%和60%。2024年12月底前,所有屬于化解范圍的項目首登化解率、分戶辦證率分別達到 100%和90%。在化解工作的同時,開展后續(xù)處罰和稅費追繳工作,達到省級臺賬清零、動態(tài)化解清零、后續(xù)處罰清零“三清零”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協調議事機構
要進一步完善議事機構組成,針對2022年“不能辦證” 問題,牽頭部門要發(fā)揮積極作用,及時傳達國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深入開展再摸排核實
全區(qū)要在6月20日之前,完成轄區(qū)內的再摸排核實工作, 對“不能辦證”問題項目進行拉網式再摸排;要對摸排出的小區(qū)進行再核實,剔除不屬于化解范圍的省指導意見內8種情況;要對所有摸排的問題項目建立問題臺賬。
(三)科學掌握化解政策
要把握住現階段有利契機,在符合國家和省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 用好用足用活現有政策,堅持把開發(fā)企業(yè)欠繳費用與群眾辦證區(qū)分開,該辦證就辦證,與政府催繳欠費無關,最大程度提高辦證率。
(四)全力推動問題化解
對于未完成首次登記的項目,要嚴格落實省化解政策, 逐一研究化解到位,確保達到分戶登記條件。對于已完成首次登記的項目,要做好組織動員,加快為群眾辦理轉移登記,提升分戶辦證率。
(五)加大后期查處力度
在全力化解“不能辦證”問題項目的同時,抓緊開展問題項目的稅費追繳和后續(xù)處罰工作,做到“不能辦證”問題全鏈條閉環(huán)處置。
(六)全力化解信訪矛盾
全面排查已售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證問題造成的信訪突出問題及各類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短期內快速化解屬于化解范圍的歷史遺留項目在基層得到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合法權益得到更好維護;短期無法快速化解和不在本次化解范圍內的問題項目做好群眾解釋說明工作。